关于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1-09 08:00:00
来源: 作者: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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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为全面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2〕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振兴教育帮扶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2〕21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3〕14号)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分配金额确定
评选对象为2021-2023级我校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配金额(见附件1)。
二、评审要求
各系(部)要严格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助学金评审管理规定和以下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低保、特困救助供养等家庭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以及孤儿等身份的贫困学生给予重点资助;对脱贫家庭学生、监测对象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学生所享受助学金档次原则上按《自治区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振兴教育帮扶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2〕21号)执行。
三、评审程序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
(二)各系(部)经民主讨论评议后,确定获助学生初审名单,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各系(部)按时上报材料,并报学校资助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公示。
四、材料报送及时间
需报送《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申请表签名须手写,《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民主评议记录表》(附件3)、《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信息表》(附件4)、《受助学生银行卡信息收集表》(附件5)。
上述材料请于11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图书馆1楼学生工作处101室,电子文档发送到fcgzyxg@126.com。(注:附件中附件4、5以Excel格式报送)。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各系(部)要高度重视,严格评审程序,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互不兼得,但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三)各系(部)要严格按照助学金申请审批表格式填写,不允许对表格格式进行改动,注意正反面打印表格。
(四)各系(部)要发挥助学金评选工作的育人作用,以资助工作为载体和切入点,着力在受助学生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受助学生通过参与形式多样的社会公益活动,养成良好的诚信意识、感恩意识、责任意识,帮助他们树立正确价值观,不断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
附件:1.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分配表
2.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3.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民主评议记录表
4.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信息表
5.受助学生银行卡信息收集表
6.完成时间表
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