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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学生廖婷作退学处理的公示

时间:2025-10-23 16:48:03

来源: 作者:教务科研处(实验实训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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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廖婷自2025年6月20日起,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经二级学院联系学生本人及其家长,督促其按规定返校办理相关手续,未果。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学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章第五节和《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试行)防职院发〔2024〕24号章第四十四条规定,可予学生廖婷退学。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处和教务科研处审核,长办公会决议,同意对学生廖婷作退学处理。

序号

姓名

性别

学号

专业班级

二级学院

通告家长及缴费情况

应予退学事由

1

廖婷

2304010517

23托育5班

医药康养学院

二级学院已将对该生应予退学处理的决定通告该生及其家长。该生未欠费。

未经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024103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向学校教务科研处反馈。联系人:老师,电话:0770-2077823,办公地点:行政楼402办公室。

 

教务科研处

2025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