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张莹莹等8名学生作退学处理的公示
时间:2023-10-17 15:35:23
来源: 作者:教务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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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莹莹等8名学生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经所在系联系学生本人及其家长,督促其按规定返校办理相关手续,未果。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学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章第五节和《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第八章第四十四条规定,可予张莹莹等8名学生退学(具体名单见附件)。经所在系、学生工作处和教务科研处审核,院长办公会决议,同意对张莹莹等8名学生作退学处理。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8日—10月2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向学校教务科研处反馈。联系人:谢老师,电话:0770-2077823,办公地点:行政楼402办公室。
附件:拟作退学处理学生名单
教务科研处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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