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4-12 15:55:21
来源: 作者:教务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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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谁主管、谁检查,谁使用、谁检查,谁检查、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强化各单位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健全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长效机制,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院实验室有序安全运行。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我院成立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欧阳群东
副组长:刘兵权
组 员:教务科研处、后勤管理处、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各系(部)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科研处,李继康任办公室主任。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协调、检查、督促等工作。
三、工作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学院全部教学、科研实验室及危险品存储处置场所等。
(二)检查内容: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采用全面排查、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的方式对全院所有实验单位的实验安全管理体制建设与运行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应急能力建设及危险化学品管理、生物安全、危废处置、安全文化建设、安全应急演练等进行检查。
四、工作安排
(一)实验单位自查自纠阶段(4月12日至4月16日)
各实验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附件1),组织对各类科研和教学实验室进行自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及时开展隐患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自查自纠结束后,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3年)》(附件2),撰写《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3)。
(二)学院集中检查、整改阶段(4月17日至4月23日)
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采用查阅资料、重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现场检查,着重开展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隐患排查与自查工作,并对检查不合格的实验单位下发安全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三)学院检查回头看阶段(4月24日至4月30日)
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加强对安全隐患的跟踪整改,检查已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进行整改,或是否按“五落实”(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要求制定整改计划,全面推动实验室安全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有针对性的制定工作措施,健全实验室风险管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政治引领。没有安全就没有发展。实验单位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从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松懈情绪,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要强化问题导向。扎实开展安全宣传、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突出整治重大隐患,强化源头治理,完善工作体系和责任体系,健全长效机制,形成安全工作合力。坚持问题导向,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严防发生重大突发事件。
(三)要强化责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落实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党员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切实落实管部门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肃安全生产工作纪律,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做好突发情况应急处置准备和预案演练。
联系人:余老师,联系电话:15274975583。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
2.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
3.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3年)
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