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外单位服务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时间:2022-06-21 14:35:12
来源: 作者:后勤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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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加强日常 规范管理,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各方责任,确保风险隐患防范措施——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严防生产事故的发生。现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外单位服务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外包服务单位、工程施工单位、产学研合作单位以及其他临时需要进入校园提供各类服务业务的单位等,以下简称“外单位”。
二、时间安排
外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实际制定所辖业务相关的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及填报相关资料,先统一报送到学院相关负责部门审批后,再报到学院后勤管理处(405室)备案,即可开展实施相关业务工作。各项业务工作应区分轻重缓急,分批分期实施,避免人员聚集。
三、具体要求
(一)外来人员健康管理要求
1.有下列情形的外来人员禁止入校:
(1)已确诊为新冠肺炎或属于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
(2)入校前14天内所居住地出现确诊/疑似病例、接触过确诊/疑似病例的;
(3)入校前14天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不适症状的;
(4)有国家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区(县)旅居史,且离开以上区域(自当日起)抵桂不足21天的(含密切接触者、次密接,以及当地从密切接触者排查出的次密接);
(5)有国家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区(县)旅居史,且离开以上区域(自当日起)抵桂不足7天的;
(6)健康码为非绿码的;
(7)学校认为其他不宜入校的情形。
2、严格核查进校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况。
凡因工作需要首次进入学校的工作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工人、施工建材供应人员等等),必须提前3天向业务管理部门提出入校申请,如实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参考附件1,可根据部门实际需要调整),并提供其健康证明材料(申请当日的健康码、通信行程卡、近期核酸阴性证明等截图),不得漏报瞒报,不得伪造虚假信息。建议各服务单位提前做好人员安排,尽量固定入校人员身份,减少入校人员数量。
3.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对申请入校人员的材料进行认真核查、汇总、报备。对临时出入校园的外来人员由业务部门到后勤管理处报备;需要经常性出任校园的外来人员需填写《申请入校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2)报后勤管理处备案。
4.外单位服务人员完成报备后方可进入校园,每次进入校园时必须扫码(临时出入的需提供健康码、行程码,并在门卫处登记),必须佩戴口罩,须配合完成入校体温检测及身份核验工作,符合疫情防控要求者方可进入校园。
(二)现场管理要求
1.在校内开展业务的外单位必须指定现场管理负责人,负责配合学校开展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2.在校内开展业务的外单位,须自行管理好人员及安全等,工作做到有台账可查。
3.在校内开展业务的外单位,须自备口罩、体温枪、消毒工作等防疫用品用具。为本单位所属员工配发口罩,要求一日一换;每日对所属员工进行“晨午检”并登记体温,向主管各部门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每日对工作场所和工具设备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处理等。
4.校园负责的相关部门要对所属业务相关的服务外单位进行现场检查。主要包括检查消毒情况,核对人员身份数量,核对防疫物质刚刚数量,抽查员工体温,其他事项不定期抽查,并收集整理相关材料等工作。
5.其他临时需要入校提供各类服务业务的单位人员在学校工作期间,应主动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遵守相关制度和工作要求。所联系对接的部门要承担其防疫工作责任。
各外单位应参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在落实本办法要求的基础上,结合业务特点,因地制宜制定专项业务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部署安排好相关业务工作,慎终如始,保障学院防疫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附件2:申请入校人员基本信息表
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5月20日
附件1:
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姓 名 | 身份证号 | ||
性 别 | 手机号码 | ||
单位名称 | 是否接种疫苗 | ||
入校事由 | |||
本人承诺: 1、本人没有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 2、本人没有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3、本人过去 14 天没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有密切接触; 4、本人过去21天没有去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5、本人过去14天没有去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区; 6、本人或密切接触的近亲属 14 天内无从境外回国情况; 7、本人目前没有发热、咳嗽、乏力、胸闷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 本人对以上提供的健康相关信息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 起疫情传播和扩散,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
附件2:
申请入校人员基本信息表(有效期3个月) | |||||||||||
ID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学号/ 工号 |
单位 | 班级/ 部门 |
性别 | 现居住住址 | 电话号码 | 人员 类别 |
职业 | 家庭地址 |
张三 | 450721199307090000 | 没有就不填 | XXXX电脑公司 | 男 | 居住住址 | 1382647000 | 外来务工 | 工程师 | |||
填表说明:“学号/工号”无需填写;“单位”填写外来人员管理部门;“班级/部门”无需填写;“人员类别”统一填写外来务工、合作单位;“职业”据实填写。 |